相对主义诡辩论是什么相对主义诡辩论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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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
诡辩论有时从多方面因素论证自己的命题,口若悬河,广泛地证明自己的论点,实则是冒充辩证法,以歪曲辩证法来破坏辩证法 。诡辩论有时承认事物的永久运动,而否定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概念的确定性;有时又以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事物的永久变动,把灵活性视作原则性 。
相对主义是什么
相对主义是指一种认为没有普遍有效真理或价值存在的主张 。相对主义者认为真理、价值的判断往往因观察的角度与立场不同,个人或团体之间千差万别;而观点之异多与所处之历史、文化背景差异有关 。
相对主义根据「人的思考与价值观不同」而推衍出「真理与价值乃相对,以情境为尺度」 。依此论点,真理与价值本质上不具普遍有效性,同一对象对甲为真,可能对乙为非真;在甲地认为对,在乙地则可能认为错 。
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所思所知不尽完全,况且有许多因素,如情绪、习惯、文化条件、经济与社会状况、阶级意识等,皆影响人的认识作用 。正如知识社会学者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看法,一个社会及历史的真理只能由该社会及历史的观点看方可理解 。
什么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一、定义不同
1、相对主义:是一种哲学学说认为,没有绝对的正确或错误的观点,只是因为不同的立场和不同的条件 。
2、诡辩论:这是一种反对逻辑规律的矛盾推理和论证 。
二、实质不同
1、相对主义:相对主义的实质是:一个概念有确定的形象概念(即可以用数字表示),但没有确定的抽象概念(即不能用确定的数字表示),那么这个概念就是一个相对概念 。
2、诡辩论:它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是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 。因为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歪曲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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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相对主义是一种诡辩论的哲学学说 。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
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 。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 。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 。
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 。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 。
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 。”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 。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
-诡辩论
-相对主义
相对主义诡辩论,这是什么意思?相对主义诡辩论的意思如下:
首先这里的“相对主义诡辩论”的理解就是相对主义是一种诡辩论的哲学学说 。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
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
简介:
诡辩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聪明但有欺骗性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
【相对主义诡辩论是什么】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
谁能通俗明了的解释下,哲学的,不可知论,诡辩论,相对主义,到底是啥不可知论认为除了感觉或现象之外,客观世界本身是无法认识的 。比如,康德的“自在之物” 。
诡辩论是指那些表面上好象遵守推理规则,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例如,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
相对主义,只承认人类认识的相对性,否认在相对认识中包含绝对成分,从而否定客观真理 。例如,庄子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