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能住一辈子吗,最长可以住多久?不可以 。

文章插图
1、目前公租房不可以一次租一辈子 , 但可以连续续租 。
2、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如果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 , 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月前向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公租房的适用对象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
2、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 他们必须支付房租的能力 。
3、符合法规没有收入限价房的工作人员 ,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 (大中专院校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毕业和就业后到主城没有野外作业住房人员职业学校的线 。除直系亲属有住房金融在主城的能力 。)
公租房租几年后可以买
公租房能买 , 但需要租满五年 , 具体相关条件如下: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 。
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 , 可以申请购买 。
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 , 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 。
【公租房可以一直住到老吗】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样的 , 廉租房只要条件符合 , 可以长久的一直居住 , 但是公租房是不能一直进行租赁的 。
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
【输入面积 , 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众所周知 , 公租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型住房 ,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 , 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解答 , 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n一、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r\n1.公租房是不能住一辈子的 。由于公租房是政府为低保人群提供的保障型住房 , 因此市住房保障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会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定期进行复核 。复核后任然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住房保障 , 如发现不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将取消公租房居住资格 。\r\n2.公租房的租期也是具有年限规定的 。应在合同快到期的前三个月从新提出申请 , 经审核之后 , 任然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将重新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r\n3.新就业的职工拥有的公租房住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 五年到期之后将不再续租 , 领取房屋租赁补贴的新就业职工 , 也只能领取五年的补贴 。\r\n二、公租房申请方式\r\n公租房的申请方式可以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进行申请:\r\n1.以家庭进行公租房申请的 , 需要确定1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代表申请人 。\r\n2.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 , 需要以本人为申请人 。未婚人士、离婚后未携带子女的、丧偶人员或独自进城外打工的人员都属于单身人士 , 能够进行公租房的申请 。\r\n3.多人合租的 , 合租人都应该符合政府规定的申请公租房条件 , 并且人数不得超过3人 , 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代表 , 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r\n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以及公租房申请方式 ,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 ,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 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 , 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公租房能住一辈子吗?不能
公租房不能住一辈子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 , 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 , 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 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 , 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 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 , 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1、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样的 , 廉租房只要条件符合 , 可以长久的一直居住 , 但是公租房是不能一直进行租赁的 。
2、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种 , 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 目前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 。市住房保障机构定期组织联审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 。经复核 ,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 , 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 。
3、公租房租期确实有一定年限 。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 , 可以重新申请 , 但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 ,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而新就业职工承租的公租房租期不应超过5年 , 期满后不再续租 , 领取租赁补贴的新就业职工 , 领取满5年后补贴终止 。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不可以长期居住 ,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时常为5年左右 。合同到期且未申请续约家庭应退出公租房 , 想要续期公租房的家庭需要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 , 审核通过后可续租 。公租房承租 , 如果购买改善住宅 , 需要推掉公租房;公租房承租者租满5年后 , 可以成本价加上银行利率进行购买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 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 , 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 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 , 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 , 以及使用要求;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4、房屋维修责任;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6、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 ,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