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贷款占比监管要求

大额贷款占比监管要求一是以实际控制人为主线,建立其关系方(近亲属、关联企业、担保方)信息数据库,采取措施能够监控贷款企业整个关联方贷款、担保、融资“大约数量” 。
二是担保方式优先采取抵押,锁定优先补偿权,保证方式尽可能将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纳入担保,防范企业有限责任中资产转移逃避债务 。
三是加强行业和单户集中度管理,要有强制性,减少弹性 。
四是在大额贷款占比监管导向下,防范大额贷款拆分 。要以多个关联企业或担保人进行承担,防止贷款企业因大额贷款,可能带来的操作风险;或其贷款用途不真实,出现“企业借名贷款” 。
监管要求大型银行控制房贷规模监管要求大型银行控制房贷规模,多家大行新增涉房贷款占比降至30%以下

大额贷款占比监管要求

文章插图
“房住不炒”政策下,房地产金融政策仍在收紧 。
9月27日,三位银行业人士向采访人员表示,有大行收到通知,监管机构近期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压降、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规模 。此外,部分银行反馈个人按揭贷款额度紧张,已有银行呼吁客户办理房贷提早还款业务,以腾挪房贷额度 。
一位大行人士表示,监管年初就有要求,本年度新增涉房贷款不能超过全部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这一比例或为30%左右,但未见到发文 。另一城商行人士表示,央行要求大行压低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余额,但未见到相关发文 。但也有另一家大行总行人士表示,该行内部讨论了信贷规模,但对贷款结构暂无有新的要求 。
根据采访人员测算,若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降至30%,该比例水平大致相当于2015年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推出之前的比例水平 。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后,房地产贷款新增占比自2015年的30.6%,猛增至2016年的44.8%,到2019年末降至34.0% 。
“金九银十”仍控房贷
“金九银十”本是楼市旺季,但部分银行信贷额度紧张 。
9月27日,有广州按揭公司人士反馈称,目前农行、邮储、招行等个人按揭贷款额度比较紧张,部分LPR基准利率加点20BP的放款较慢,LPR加点30BP仍正常放款 。
今年楼市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大幅下降,疫情之后,房地产销售迅速回暖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8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84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 。8月单月销售额同比增长27.1%,增速继上月后再创近两年新高 。部分城市销售已经提升,8月北京商品住宅销售面积99.3万平方米,环比上升48.5%,同比上升了84.2%,创下2017年以来单月销售面积的新高 。
在楼市销售有所火爆的情况下,一些银行反而呼吁客户提前偿还按揭贷款 。
9月27日,有在深圳的持有按揭贷款的人士表示,近期收到按揭贷款银行短信通知,呼吁客户提前还贷,银行为个人贷款提前还款有了绿色通道,办理房贷提前还款业务可享受免等待一个月、即时办理服务 。
究其原因,“要压降涉房贷款规模 。”一位华南地区大行人士表示,包括个人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性贷款,监管对涉房贷款规模增长有要求,如果其他贷款增速规模跟不上要求,涉房贷款就需要腾挪规模 。一位华东城商行人士表示,去年以来的监管合意贷款中,对涉房贷款规模占比一直有要求,增速不能太快 。
近三年,银行业涉房贷款占比不断下降 。去年全国新增涉房贷款占比约34%,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占比下降至约24.7% 。
此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2019年与2016年相比,房地产贷款增速下降了12个百分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 。
采访人员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测算,2019年全年,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全年增加5.71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34.0% 。2020年上半年,人民币房地产贷款新增2.99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24.7% 。其中,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约750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新增约2.29万亿元 。
多家大行新增涉房贷款降至30%以下
根据采访人员统计,2020上半年,六大国有银行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有所下降 。除了中国银行,其他国有大行的新增涉房贷款占比均已调整至30%以下 。
2020上半年,中国银行新增涉房贷款共3563.15亿元,其中房地产业贷款1236.6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2326.51亿元,新增涉房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6.68%,为六大国有行中新增涉房贷款占比唯一超过30%的银行 。
虽然新增涉房贷款占比仍高企,但与2019年相比,中行的涉房规模已有所压降 。2019年年末,中行新增涉房贷款6165.7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9.35%,占比居六大国有行首位 。到2020年6月末,中行新增涉房贷款规模减少2602.64亿元,占比下降12.66个百分点至36.68% 。
建设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最低,占比下降幅度也最大 。2020上半年,建设银行新增涉房贷款3798.9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6.18%,与2019年年末6020.35亿元的新增涉房贷款相比,占比下降22.38个百分点 。
其他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新增涉房贷款3624.28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9.85%,比2019年年末下降16.86个百分点;农业银行新增涉房贷款3220.5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7.11%,比2019年年末下降14.02个百分点;交通银行新增涉房贷款1176.1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7.66%,比2019年年末下降11.42个百分点;邮储银行新增涉房贷款1564.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0.86%,比2019年年末下降11.58个百分点 。
股份制银行的新增房地产贷款情况则分化明显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4家股份行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超过30%,其中,浦发银行占比高达49.31%,平安银行占比更是突破50% 。
具体来看,浦发银行新增涉房贷款1036.28亿元,其中,新增个人住房贷款771.69亿元,新增房地产业贷款264.59亿元 。新增涉房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9.31%,与去年年末相比上升3.92个百分点 。
平安银行占比最高,上升幅度最大 。根据统计,平安银行新增涉房贷款963.2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52.01%,与去年年末相比上升5.06个百分点 。
光大银行的新增涉房贷款占比虽也有所上升,但在股份行中仍占比最低 。2020上半年,光大银行全部新增贷款2093.58亿元,其中新增涉房贷款473.29亿元,占比22.61%,与去年年末相比上升4.63个百分点 。
地产金融严监管态势继续
监管层面,房地产金融仍维持“严监管”态势 。此前,银保监会表示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住建部和央行也发布房地产企业融资“三道红线”要求 。
9月14日,银保监会银行检查局副局长朱彤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房住不炒”政策得到有效贯彻 。持续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压缩对杠杆率过高、财务负担过重房企的过度授信,加大对“首付贷”、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市的查处力度,引导银行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民生工程和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助推房地产民生属性逐步回归 。
【大额贷款占比监管要求】7月24日,国务院在深圳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提出房地产信贷要“稳住存量、严控增量”,并首次提出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房地产金融”监控上升到了制度层面 。
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也就是业界所谓的“三道红线”新规,即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不得融资 。除了三条红线,拿地销售比不高于40%,连续3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需要对拿地资金来源等做出解释 。
银行授信政策如何调整
梳理各家银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其对房地产金融有所调整 。详情如下:
工商银行:继续强化房地产行业分类管理,商业性房地产领域进一步加强城市分类管理,重点支持符合调控政策导向的刚需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商业性租赁住房融资;强化保障性住房领域政策合规管理,从严控制商用房开发融资和商业性棚户区改造融资,审慎把握房地产并购融资 。
建设银行: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过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模型等手段,优选贷款投放的区域、合作企业、合作楼盘和客户,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 。深入推进住房租赁战略 。
三大战略之一的住房租赁战略:深化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提升平台活跃度,为政府监管、公租房管理、市场化房源交易等提供更好服务 。截至6月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累计上线房源超过2300万套,注册用户2310万 。与广州、杭州、济南等11个试点城市签署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向试点城市提供包括金融产品支持、房源筹集运营、信息系统支撑等一揽子的综合服务 。以旗下建信住房为载体,积极开展存房业务,盘活社会存量闲置房源,加大社会租赁房源供给 。创新金融服务,扶持租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保障房东和租客的权益,维护租赁市场平稳运行 。积极参与国内首批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试点,探索为住房租赁企业获得权益性融资的新模式 。
中国银行: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重点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性购房需求 。
农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现稳健发展 。截至6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44217.31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593.00亿元 。
招商银行:按照“稳步投放、结构调整、限额管理”的总体策略,动态优化内部信贷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内公司房地产广义口径风险业务余额5821.40亿元(含实有及或有信贷、债券投资、自营及理财非标投资等业务),较上年末增加738.09亿元,其中,境内公司贷款余额3256.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3.57亿元,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7.23% ,较上年末上升0.42个百分点,主要投向优质战略客户,严控战略客户名单外增量投放 。截至报告期末,境内公司房地产领域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0.21%,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领域监管政策持续收紧,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现金流压力加大 。展望下半年,本公司将持续对房地产客户及区域资产结构进行调整,聚焦中心城市和战略客户,继续保持房地产领域资产质量的稳定 。
逾贷比监管要求要求不良贷款率必须低于10.6% 。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 。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贷款定义为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
拓展资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多少 。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贷款总额 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要求不应高于5%,但其实该比例要求并非硬性要求,实际中一家银行的不良其实也是一个商业行为的结果,除不良资产转让外,银行难以像控制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那样准确管理不良率,目前银行业的不良率大约在1%-2%之间 。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银行的5级分类标准不完全相同,虽然都需要符合2001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贷款分类的一些原则标准,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给出了一些定性考量因素和需要考虑的维度,但具体分类并不是完全量化的过程,而是依赖于风险官综合诸多非量化因素综合评估结果,所以不同银行风险官和高管层偏好不同也会导致跨银行可比性下降 。
二、流动性风险的银监会新指标 。
为了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在“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以外,监管当局又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两个指标 。10月12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了对于银行流动性监管的四个主要指标,即: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 。该《办法》是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的引入,是《办法》的最大亮点 。这两个指标在巴III协议中首次提出,是国际监管层面针对危机中银行流动性问题反思的最新成果,此次也被银监会引入到中国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体系之中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和“未来30日净流出量”的比值,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 。

哪个制度规定中长期贷款占比不能超过80%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比例不得超过80%.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包括: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中长期贷款又可称为项目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房地产贷款也属于项目贷款范畴,但所执行的政策不同于项目贷款 。
银行房地产贷款“红线”划定,房地产贷款占比最高不能超40%涉房类贷款占比有了明确限制 。
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主要是针对银行投向房地产的借贷设置“安全边界”,避免信贷资源流入房地产进而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让更多资源流入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和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
具体而言,根据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其中,六大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两个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 。
五档两上限,最高上限为40%
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
央行、银保监会在答采访人员问时表示,研究制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为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
事实上,此前为做好房地产金融管理,央行等其他金融部门就积极探索创新宏观审慎工具,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入手,建立了首付比动态调整机制,还试点了房企融资新规“三道红线”,助力房地产市场趋向平稳健康发展 。
然而,尽管我国房地产金融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明显改观,但银行业房地产贷款敞口仍然较大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倪鹏飞在发布署名文章中表示,银行资产质量易受房地产价格波动冲击,是需要密切关注的潜在风险点,同时银行对房地产信贷的偏好也仍较强,也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予以约束 。因此,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在倪鹏飞看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也是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实践 。目前,针对房地产金融的宏观审慎工具主要有两类:一是供给侧工具,即约束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如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房地产资产的风险权重调整、行业资本金要求等;二是需求侧工具,即抑制购房人的信贷需求,如债务收入比(DSTI)、贷款收入比(LTI)等 。
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则是从供给侧对涉房类融资进行了限制,监管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具体来看,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
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第一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其次是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等17家中型银行,为第二档,两个上限分别为27.5%和20% 。
第三档则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主要包括城商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等,两个上限分别为22.5%和17.5%;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两个上限分别为17.5%和12.5%;最后一档为村镇银行,两个上限分别为12.5%和7.5% 。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对采访人员表示,从占比限制上看,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政策将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未达到该上限 。从各档银行整体来看,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压力不大,且政策设有较长的过渡期,对2021年房地产信贷融资影响中性,预计2021年全口径房地产贷款增量将达6万多亿 。
差异化管理,设置2至4年过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设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监管层并未采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异化管理 。《通知》表示,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有适度的弹性,同时,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具体要求为,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
周茂华对采访人员说,这种差异化管理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资产体量、机构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等因素,也综合考量了我国国情,市场业务现状、机构承受力等,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和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
另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的影响,央行、银保监会在答采访人员问时表示,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
据了解,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
“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央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
此外,对于近期市场颇为关注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是否纳入监管,《通知》称,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 。
同时,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