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的领导信息

文章插图
【湘潭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廖贻仲:局长、党委书记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分管教育督导室、政工科,联系市教育考试院 。
李冬平: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协助局长、书记处理党政日常事务 。分管办公室、教师科、学生科,受书记委托分管局团委,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联系湘潭教育学院 。
伍 浩: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安全)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生救助中心及企校剥离工作,负责安全维稳工作,联系湘潭电大 。
邓乐平: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民办教育科、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市教育建筑管理站,联系湘乡师范 。
曾艳玲: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人事劳资科、审计科、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及教育政策研究工作 。
齐湘雄: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基础教育科、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站、市教育技术研究室,联系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房 高: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主持纪委日常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
王大立:市教育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主持教育工会工作,分管计财科、教工之家 。
王爱国: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市教育关工委,协管局团委 。
金石励志 书道育人一、关键词——盛会
时间:2020年6月1日
地点:湘潭县中小学书法名师工作室支持基地——艺德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事件:李再湘教授篆刻赠予仪式
嘉宾:湘潭市教科院周大明院长、刘汗青科长,湘潭县教育局彭利红副局长、张金玉股长、周海波副股长,湘潭县一中齐学军校长,湘潭县九中李军校长,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周智力副校长,湘潭县中小学书法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尹柱中、导师罗艳红、杨会昌、刘丹等老师,云龙教育集团云龙小学谢水清校长、马意副校长,天易贵竹学校杨勇校长,赵家洲学校郭美珍副校长,花石中心学校张霍校长以及湘潭县教育系统艺术家等30余人 。
过程:赠予仪式由罗艳红老师主持 。艺德盛文化传媒董事长茹文超先生致欢迎词,湘潭市教科院周大明院长、刘汗青科长等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尹柱中老师代表书法名师工作室回赠书法长卷由再湘先生所撰的《湘江赋》,郭美珍、谭娟、谭璨、刘娟等老师朗诵再湘先生撰诗《我爱你,中国书法》 。再湘先生不仅赠送了三十多枚印章,更在现场走刀胜笔,演绎篆刻之美!
市教科院周大明院长、刘汗青科长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感谢再湘先生为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事业不遗余力的付出 。
一中教育集团齐学军校长、李军校长感谢再湘先生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创建全国楹联基地学校活动上给予的支持!
湘潭县书法名师工作室回赠再湘先生,由尹柱中老师精心书写的再湘先生长诗《湘江赋》 。
湘潭县教育界的才女们:谭璨、郭美珍、谭娟、刘娟等老师朗诵再湘先生长诗《我爱你,中国书法》 。
二、关键词——魅力
魅力源1:篆刻艺术——国粹辉耀
“方寸之间,气象万千”,是篆刻的艺术魅力;以印为信,君子之交,是篆刻的文化魅力 。教育者们汇聚一堂,为印而来,是于私;承信于心,弘扬国粹,是于公 。这是文化的营养餐,更是理想的再充电 。
魅力源2:卅枚印石——传承与发扬
白石老人的单刀刻印,开创篆刻大写意一派,其鬼斧神工,可称前无古人,然则却后有来者!李再湘先生幼受庭训,渐长涉猎群艺,融汇贯通,将齐派刀法精髓熔于手底,总结出刻微印的”三环八步“,成就自己纵横摆阖随心、曲直起落从手、布白经营见功的篆刻艺术 。
魅力源3:再湘先生——星辰效应
(黄耀红先生语)李再湘先生犹如星辰,远看是一盏灯,近靠是一团火 。先生永远将自己的教育者身份摆在第一位,此次以篆刻艺术为媒介,旨在聚拢有教育情怀人士,齐推动湘潭县中小学书法教育,以期由点及面,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之星星之火在湖湘大地遍成燎原之势 。
再湘先生在不足厘米空间,刻下姓名章,几十年功力于刀尖起舞,令人叹为观止!
三、关键词——责任
1、赠送
是境界,是情怀,更是责任的驱使!
再湘先生以一己之力,以扛鼎之势,希翼用自己的姿态在湖湘大地,甚至中华大地,树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书法教育的大旗 。
2、受赠
是幸运,是鼓舞,更是责任的承担!
因印而聚,何其有幸!湘潭教育界有志为书法教育事业开疆拓土的精英们,领印于手,承信于心,当不负先生期望,既追随高人,也磨炼自己,哪怕微光,也当照亮他人 。
花絮1:
上世纪88年慕名相识,周大明院长与再湘先生演绎才子相吸知己相惜的跨世情谊!
花絮2:
汗青科长回赠再湘先生精心书写的小楷扇面 。
花絮3:
再湘先生赠予茹文超董事长书法横幅 。
湘潭市教育局2019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免试就近、分类招生、分级管理 。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招生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
1、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村组、居委会等,为每一所公办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村组、居委会和媒体公布 。
2、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具体方案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划片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与城区教育局协商确定 。
3、外地回湘潭市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户籍与居住地的情况确定对应初中,实行划片招生,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居住地为准 。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在当地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务工居住地所辖学校或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
5、本市范围内适龄残疾少年可申请到市、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少年随班就读 。残疾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 。各普通中小学校要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条件,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
(二)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 。
1、核定招生计划 。湘潭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计财科核定 。县(市)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于4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
2、规范学籍管理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招生计划对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并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籍号进行招生 。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不注册学籍 。
3、民办初中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读书的在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如有多余学位,必须依据“准出”和“准入”的原则,在征得生源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出”和招生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入”,并与生源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定跨区域招生比例,方可跨县(市)区招生 。
三、招生时间
1、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10日 。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志愿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初中学校 。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30日,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确定录取对象时间为5月1日至10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学校于5月10日-25日将录取名册报送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
3、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服务范围公示时间为4月30日前 。报名摸底时间为5月25日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1日至10日 。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成立湘潭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一)招生工作机构
组长:陈利文
副组长:郭晓春、曾艳玲、齐湘雄、房高及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办公室、基教科、计财科、民教科、监察室、督导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
湘潭市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科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小升初招生的日常工作 。
各县(市)区(园区)应成立相应机构,领导和组织协调本地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 。
(二)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 。
2、基教科:负责制定全市小学升初中招生政策;组织市直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对县(市)区(园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管 。
3、民教科: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要求,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及时查处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的行为 。
4、计财科:制定市直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县(市)区(园区)初中招生计划 。
5、督导室:负责督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 。
6、监察室:负责监督各部门和中小学校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协同相关职能科室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
五、招生要求
1、初中招生严格遵守免试入学原则,初中招生工作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班级人数标准,均衡编班 。严禁任何学校编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 。班额不超过50人 。
2、各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录取方案》必须在4月20日前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其中市直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民办教育科备案 。初中和小学都必须做好招生政策宣传,确保每位教师、家长、学生知晓招生政策;严禁虚假宣传和升学承诺 。
3、严禁小学自行组织或与初中学校联合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招生报名费、资料费、押金;严禁学校以培训学校考试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严禁在职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严禁向长沙等外地招生学校提供生源信息,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严禁公办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文件收费,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
4、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初中学校,为小升初工作夯实良好基础 。大力推进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和集团化办学等办学模式改革 。今年将50%的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 。
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要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对无序跨市流动学生较多的学校或地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将给予扣分处理 。
6、根据《湘潭市监察局、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及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潭教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设立举报电话,督导室52324445,监察室52313442,基础教育科52314313,民办教育科52314600 。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第十三中学校长名字叫什么湘潭市第十三中学的校长现任校长为罗孝照 。湘潭市第十三中学是一所知名的完全中学,创建于1947年 。学校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占地面积为40余亩,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普通中学 。学校的现任校长是罗孝照,他担任这个职务已经多年了 。罗孝照是湘潭市教育系统的资深工作者,曾经历任湘潭市教育局副局长、市第二中学校长等职务 。在担任湘潭市第十三中学校长期间,他致力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为学校注入了新的活力 。他一直倡导“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己任 。湘潭市第十三中学在教育教学方面一直走在湖南省中学的前列,学校秉承“知行合一、自强不息”的校训,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模式,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信念、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时代人才 。在学科建设上,学校不断拓展教学领域,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