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怎样理解合不合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是属于合理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念,认为个人在追求一己私利的时候,一只“看不见的手”会把个人引向为社会造福的轨道上来 。在这里,自己的需要永远是目的,而他人只是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 。所以,我们从现实生活中来看,“主观为自己”并不一定表现“客观为他人” 。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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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客观指独立于意识之外,或指认识的一切对象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观和客观是对立的统一,客观是不依赖于主观而独立存在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物质是抽离于万事万物的客观实在,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 。
汉字还是很有特色的 。所谓“客观”,顾名思义,就是观察者为“客” 。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随观察者的意愿而改变 。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价值观是明显与集体主义相违背的 。对这种错误思想的过分宣扬,会给我国社会特别是青年的成长大来带来严重危害 。在这个各种观念鱼龙混杂的年代,我们应大力倡导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集体主义;将国家 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倡导将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和维护个人利益,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当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
人天生就是自私的吗?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思想是后天产生的,是可以改变的,我认为人从自然属性的角度来说有其生物性的一面,是自私的,但从人的社会属性来说,其思想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和受教育的结果,是在不断变化的,这里还有一个思想觉悟问题,比如,一个新战士,他参军的目的一开始可能是为了报私仇,或者是有口饭吃,有条活路,主观上是为自己,但客观上是为革命工作,其效果是为劳苦大众的,客观上达成了为别人,但这只是他思想的初级阶段,如果没有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跟旧军队一样,但红军会给他讲革命道理,提高他的思想觉悟,在他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接受这个理论后,他的觉悟提高了,思想上就有了一个飞跃,此时他在主观上也已是在想着为别人了,这时达成了主观想法、行为和客观效果的一致,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崇高的信仰,会有奋不顾身的行为 。潘晓将人与物混为一谈,不承认人与物的本质区别,属于机械唯物论,不符合“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样一个人所共同感知的客观真理 。
客观世界在不断变化着,人的思想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有相对的稳定性,人的思想世界就是一个矛盾斗争的统一体,思想的变化也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人的头脑中马克思主义占主导地位时,他的行为就表现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反之则反 。理论工作者应该不断对客观世界做出科学解释,为社会进步指明前进方向,为人类解放服务,做先进文化的代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民的头脑,让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这也是一个不断的过程 。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该如何理解自我价值,是指自我的潜力得以发展,自我的目标得以实现,自我的欲求得以满足 。社会价值,是指对社会中其他成员或整个社会有用处,有好处 。很清楚,自我价值肯定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因为每一个人的目标都只能够通过社会和其他人才能实现,所以,社会具有优先性 。比如,你的目标是要成为富翁 。那么,你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外乎就是要通过正当的途径,让社会中其他成员的钱转移到你的口袋里来 。假如你对其他人没有好处,没有作用,别人会愿意把钱转移到你吗?其他几乎所有事情都是这样 。你对别人越有用,你就有可能获得越多的钱或者别的你想要的东西 。另外,由于自我总是处于与其他人的关系之中,因而,他的自我价值如果仅仅是自己肯定,而不能获得别人的肯定,那么他也不会满足,除非他是阿Q 。如果一个人的潜力发挥出来了,取得了成功,自己感到满意,固然很好 。但是,如果在这同时,别人也对他满意,别人对他的成功持肯定和认可态度,那么,他的成功就更大,就更可靠,更真实 。而要达到这一点,除了对社会和他人做出贡献之外,没有别的正常的途径 。所以说,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主要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 。补充: 先说后面那句吧~客观为别人 。按我的理解,主要就是客观的为别人着想,自己以旁观者的身份来看待别人 。因为自己接触的只是别人的某个方面,也许优点也许是缺点 。不能全面的认识别人 。所以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才能更清楚的了解他人的所想所做~主观为自己 。这句话,我的理解是,按自己的所想,认清楚自己的所做所为 。后来那句理解的不好 。。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价值对不对并说明理由?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种观念会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功利性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在这两句话中,有两对矛盾交叉存在着:一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一是为自己和为别人的矛盾 。
如果不分清楚这两对矛盾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清楚地说明问题 。先说说为自己和为别人的矛盾 。为自己就是利己,为别人就是利他;利己和利他的关系,在伦理道德领域中是长期存在的研究论题 。
比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一种主观上和客观上都为别人服务的正确的价值观,是一种具有奉献精神的观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和倡导的价值观 。
扩展资料: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实质上仍是与“人的本质是自私的”观点相联系的 。
虽然“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是由“人的本质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这一观点而来,但在实际上,“主观为自己”仍是偏重于人的自然的动物性,把人看作与动物一样为了自己生存竞争而不择手段 。
把“主观为自己”当作立足点,容易导致自私自利 。而自私自利又容易导致对他人的损害 。这种“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口号貌似公允、合理,实质上不过是利己主义的又一表现形式 。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并不能必然导出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重视,甚至会走向利己主义 。
怎样看待“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是属于合理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念,认为个人在追求一己私利的时候,一只“看不见的手”会把个人引向为社会造福的轨道上来 。在这里,自己的需要永远是目的,而他人只是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 。所以,我们从现实生活中来看,“主观为自己”并不一定表现“客观为他人” 。虽说为自己和为他人在一定情况下并不矛盾,但并不是说二者之间没有矛盾 。从个人与他人的定义上讲,个人与他人就是相对立的概念 。各种利益矛盾的存在和客观环境的复杂性 , 尤其是在社会生产 尚未极大丰富的情况下 , 会造成一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满足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未能满足的情况,这都可能形成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和集体利益之间发生矛盾 。在为自己和为他人之间发生矛盾时,“主观为自己” 的人常常会只顾自己 , 而不顾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 所以 , 相对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就变成不确定的东西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打着折中主义的旗号,又为自我又为他人,似乎很全面、很合理,但从根本上看 ,“主观为自己” 才是其出发点和立足点,而“客观为他人”只不过是从属的、附带的性质,是可有可无的极不确定的东西 。“客观为他人”, 是围绕着“主观为自己”的轴心而旋转的 。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只能在个人利益首先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能兼顾 。实际上“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核心是“为我”,“为他人”只是一种掩饰和遮盖 。“客观为他人”相对于“主观为自己”这一核心而言,之所以是从属的、不确实的,还因为在“主观为自己”的主观动机的支配下,其所付诸的行动并不必然产生利他人的后果,可以有利于他人,也可以不利于他人 。主观动机的为我性不可能保证客观效果的为他性,这就造成“客观为他人”得不到保障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实质上仍是与“人的本质是自私的”观点相联系的 。虽然“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是由“人的本质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这一观点而来,但在实际上,“主观为自己”仍是偏重于人的自然的动物性,把人看作与动物一样为了自己生存竞争而不择手段 。把“主观为自己”当作立足点,容易导致自私自利 。而自私自利又容易导致对他人的损害 。这种“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口号貌似公允、合理,实质上不过是利己主义的又一表现形式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并不能必然导出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重视,甚至会走向利己主义 。这就是为什么持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观点的人会觉得人生的道路越走越窄的原因 。对此,青年学生应有一种清醒认识,不能把它当成人生观来指导人生,更不能把它作为社会的主要价值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