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小故事

【反腐倡廉小故事】1、《左传襄公十五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玉石,把它献给子罕 。子罕拒绝接受 。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石匠人看了,匠人说这是宝贝 , 所以我才敢把它送给您 。”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
2、吴兢《贞观政要》中记载: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贪人不解爱财也 。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 , 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 , 此岂是解爱财物?视小得而大失者也 。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 。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 。”意思是说贪财的人并不真正懂得怎样爱财 。比如朝廷内外五品以上的官员,俸禄优厚,一年之中所得数量很多 。如果接受别人的财物贿赂 , 也不过才几万,一旦暴露出来,俸禄反被削除 , 这难道是懂得爱财吗?看到小的好处却忘掉了大的利益 。从前,公仪休特别喜欢吃鱼 , 但他从来不收受别人送的鱼,反而能长久地吃上鱼 。做国君的贪财,必丧失国家;做臣子的贪财,必定丢掉性命 。
3、汉陆贾《新语怀虑》中说道:“今人臣受任,居高位 , 食厚禄,当须履公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 。据土子民,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 。治产业则教化不行 , 而政令不从 。”就是说占据国土和臣民,从事治理国家和民众的事业 , 千万不能以谋取私利为目的 。如果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以后就忙着置办个人的产业 。
4、宋王伯大在《四留铭》中写道:“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 。”意思是说将自己无限的智慧贡献给社会 , 将自己用不完的俸禄还给朝廷,将自己没有用尽的财物送给百姓,将自己没有享尽的福留给子孙 。
5、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元末贫农之家 , 小时候为地主放过牛,后当过化缘和尚,受尽风栖露宿之苦,对官吏欺压百姓的事感受很深 。当了皇帝后,他曾告诫百官说:“我以前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民 , 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 。凡民疾苦,视之漠然,我心里恨透了 。如今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贪污蠹害百姓的 , 严惩不恕!”
6、他规定:官吏贪污至六十两银子以上的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 。当时府县衙门左边的土地庙,成了剥皮的刑场 , 因此老百姓称土地庙为皮场庙 。有的衙门公座旁边还摆着塞满稻草的人皮,叫当官的触目惊心,警告他们这就是贪官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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