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井田制实行的历史

1、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 。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

先秦井田制实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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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 。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
【先秦井田制实行的历史】2、井田制是中国春秋以前实现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径 。井田制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 。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 。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 。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考证 。“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