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介绍特困供养学生是什么意思 , 以及特困供养学生是指哪些学生的详情 ,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特困供养学生是什么意思资助贫困学生是指具有本地户籍 , 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 或者法定义务无法履行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
参考来源:城乡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能力履行义务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第八类贫困生是什么?

文章插图
第八类贫困生是指: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制定《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明确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包括以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人民网-八类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什么就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 , 对于付学费什么的比较困难的那种 。
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 , 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这里的“学生” , 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 。
第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着重考虑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
第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 参照同期滁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及日常消费水平 , 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综合进行 。
第三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三档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 , 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 , 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 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 , 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 , 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 , 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什么意思在回答问题前先了解下什么是特困供养人员 。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
1.无劳动能力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可视为无劳动能力 。
2.无生活来源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 , 视为无生活来源 。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 , 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 。法定义务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全日制在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 且家庭财产认定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 , 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内 , 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也就是指未满16周岁 , 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学生 。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程序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 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本人申请有困难的 , 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 , 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 , 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 ,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 , 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
审核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 , 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 , 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 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 , 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 ,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审批程序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 , 并随机抽查核实 , 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 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 , 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终止程序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 ,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 , 终止救助供养并予以公示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 , 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 , 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 , 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务院发布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意见
【特困供养学生是什么意思 特困供养学生是指哪些学生】参考资料:佛山市民政局-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哪些?
城乡特困供养学生是什么意思?资助贫困学生是指具有本地户籍 , 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 或者法定义务无法履行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
参考来源:城乡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能力履行义务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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