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多久解除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没有自动解除的规定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在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中会有时间限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随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1、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
2、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的;
3、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也就是说,被限制高消的人,只有积极主动的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同意的,可以解除限高 。
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的人的失信信息必须是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了还款义务,或者是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已经根据生效判决、裁定对被执行人执行完毕后才可以申请解除 。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目的是财产减损 。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 。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文章插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限高令多久可以解除【法律分析】:限制高消费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当失信人已经自觉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还款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移出失信人名单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限高一般几年可以解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被执行人限高多久可以解除【法律分析】: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 。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 。被限定高消的人,只有积极主动的承担了裁判文书认定的义务、或是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答应的,可以消除限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失信执行人承担完毕起效裁判文书认定的义务后,法院应当在通告或公示的范畴内及时以通告或是公示消除限制高消费令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 成都周边二日游的最佳地方在哪里
- 法院阶段请律师多少钱
- 都江堰二王庙
- 融创海洋世界昆明
- 成都海洋馆一日游攻略
- 高铁多买了一站可以在下一站上车吗
- 藏山旅游攻略一日游
- 含2021-2022历年复试 202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分数线一览表
- 埃及金字塔有哪些简介? 关于埃及金字塔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