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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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法律主观: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

文章插图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法律客观:
一、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方法是什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也就是说,一项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即不符合不得抵扣的条件,而由于其购进时可抵扣进项税额,则再出售时应按适用税率征税;而当购进固定资产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按政策规定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则再出售时,才符合简易征收率减半征收条件 。二、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5、本条第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三、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缴纳?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金额/(1+4%)*4%*50%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1)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2)应纳税额=销售额×2%综上所述,只有当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没有对增值税进行抵扣,才能进行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同时,对于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不高于原价的的,在出售的时候减半征收增值税 。除此之外,出售固定资产还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财务部门要认真核算 。
处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怎么处理【法律分析】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是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处置进项税额抵扣过的固定资产,是按13%的税率确定销项税额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处置进项税额没有抵扣过的固定资产,是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处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如何处理处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处理如下: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百分之三征收率减按百分之二征收增值税;
      3、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百分之三征收率减按百分之二征收增值税;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