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赔偿找什么部门最快工伤纠纷赔偿找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解决快 ,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有权介入进行调差处理 。当事人也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 , 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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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 如果公司不申请 , 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 , 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 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 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 , 再申请工伤认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 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工伤问题找什么部门一、工伤纠纷找什么部门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 如果公司不申请 , 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 , 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 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 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 , 再申请工伤认定 。
二、工伤纠纷诉讼时效
1、工伤纠纷诉讼 , 其中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 , 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从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伤残鉴定送达之后一年 , 但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从离职时开始计算 , 时间也是一年的 。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首先应该找的就是劳动局 , 工伤纠纷找什么部门?肯帝是先找劳动局和人力资源部门 , 然后提交工伤认定的材料 , 申请工伤认定 , 有关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工伤情况和伤残等级 , 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 , 但是首先当事人要确定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 才可以更好的解决工伤纠纷 。
工伤不赔偿找什么部门劳动者遭遇工伤 , 而老板不赔偿的 , 可以有以下解决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找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第二种是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员工工伤情况下 , 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各种福利 , 伤残津贴 , 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者工伤 , 而公司不赔偿这种行为 , 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 而且也会让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失 。所以只要用人单位拒不赔偿工伤的费用 , 那么员工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 。在走法律途径之前 , 员工需要多收集相关的证据 , 比如自己上班打卡的记录 , 伤情诊断记录 , 诸如此类证明自己在公司上班 , 且在上班时间 , 或者是因上班而受伤的证据 , 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尽快得到合法合理的保护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有异议的 , 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在劳动者工伤期间 , 试图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公司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 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 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 发生工伤事故的 ,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当事人必须履行 。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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