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的特征

志愿服务的基本特征志愿服务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等特征 。

志愿服务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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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特征】1、自愿性
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必须是出于自愿选择,非受第三人或外界的强制,这样才能使志愿服务与一般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职务行为区分开来 。
虽然目前大多数的志愿活动都是由政府或社会组织发动的,志愿者都是自愿参与其中的,在参与过程中始终保有选择是否参与的权利,因而是自愿的 。志愿服务不能作为一种义务而强加于任何社会成员 。自愿性是志愿服务区别于其他社会行为的首要前提 。
2、无偿性
志愿服务的动机是非营利趋向的,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的,明显区分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这就保证了志愿服务的本质是奉献社会、服务社会 。当然,志愿服务的无偿性并不等同于完全免费 。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志愿者可以得到一些补贴,如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 。尽管这些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但是这些补贴的价值实际上远远低于其付出后所应该得到的收入 。
3、公益性
志愿者最基本的动机是利他主义,即帮助他人,使社会生活更美好 。公益性是体现志愿服务社会价值的基本源泉 。公共福利和社会公益是志愿服务的价值目标,也是衡量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性和有用性的评判标准 。
但是,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并不代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就是完全的给予 。严格来说,志愿服务是一种助人自助的行为,在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同时,志愿者个人在精神生活、实际能力、社会声誉等各方面都会得到提升 。
4、组织性
志愿服务体现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私人关系,而是在一定的公共空间和特定的人群当中进行他助或互助 。这也就意味着志愿服务一般都以有组织的、公开的、社会化的形式开展,而不同于日常生活偶尔为之的好人好事 。
社区志愿服务的特征自愿性的服务行动;不图报酬的服务行为;社区成员直接参与或社区成员直接受益的行为;一种民间性的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客体之间不具有法律或习俗规定的赡养服务义务 。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 。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 。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志愿服务的特点有志愿服务的特点包括自愿性、非营利性、无偿性,具体如下:
1、自愿性:
志愿服务有别于强制性劳动 。志愿服务是出于人们的自愿选择,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而非受迫于任何外界强制,是人们主动承担起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自主服务于他人和社会 。
2、非营利性:
志愿服务区别于商业服务 。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时,不以经济利益为第一诉求,其目标是帮助他人和自助 。
3、无偿性:
志愿服务有别于有偿服务 。等价有偿的原则不适用志愿服务 。志愿者不以谋取报酬为目的参加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里奉献是志愿精神的内容之一 。
志愿服务的主要特征:
1、与公民的成才和就业全面挂钩 。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公民的成才与就业问题是各国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之一 。
只有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公民的成才就业等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志愿服务活动才能得到社会民众的全面响应,才能确立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 。
2、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切入点 。相对于过去那种以满足少数受服务者的生活需求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模式 。
着眼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大局,在经济和文化领域中寻找服务课题的志愿服务模式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
志愿服务的特征是志愿服务的特征是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 。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所自愿、志愿提供的,这种服务的提供是志愿者在志愿精神,也就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只是参与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的指引下而作出的 。志愿服务出自志愿者的自愿,不是任何强迫、要求和命令的结果 。
志愿者提供各种志愿服务,不是以获取报酬,获得经济收入为目的 。虽然志愿者组织可能需要支付志愿者一定的费用,而且一些志愿者的最终获得可能与同类就业者的收入不相上下,但是志愿服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报酬 。
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为了救助或者帮助各种需要救助和帮助的人,是为了公众利益,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提供服务 。尽管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也有收益,它可以通过社会交往,获得知识、技能,也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
国外志愿服务现状
当前,国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许多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社会效益好 。它们在国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 。
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 。如1998年,美国约有1.09亿成年人参与了志愿者活动,56%~62%的妇女每周奉献3.4个小时、49%的男人每周奉献3.6个小时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