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规定一、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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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
三、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
四、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
五、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
六、律师会见时,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一人一室 。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
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
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
十、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规定内容是什么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持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律师 接受 犯罪嫌疑人 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 辩护人 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 授权委托书 》和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对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 贪污 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 共同犯罪 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方便,安排合适的会见室 。对于会见对象有必要实行戒护的,看管人员应当注意戒护方式,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时的顾虑,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应当按规定向案件承办部门递交,由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看守所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应当制作信件的副本备案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 法律咨询 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 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 监视居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侦查期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_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规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 担任 辩护人 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 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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