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志超案真相是什么

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2005年2月11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区宿舍部清洁工李振梅(男,五十多岁)在打扫教学楼三楼一间洗漱间时,发现一具女尸,遂报警 。经公安确认,该女尸为该校高一学生高婷(化名) 。临沭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该校高一学生张智超强奸杀人 。2月13日凌晨,张智超在家中被警方带走 。当日,他被刑事拘留 。26日,他被逮捕 。张智超不满16岁 。
张志超案件是怎么回事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智超案的真凶尚未找到,但张智超被判无罪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智超强奸、王光超再审一案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猗中院(2006)临刑民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智超、王光超无罪 。原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其同学王某某离开高某家 。6点15分左右,高在临沭二中新校区与他们分手后失踪 。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猗县公安局接临猗县第二中学教师余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楼西侧一残疾人厕所内发现高的尸体 。经鉴定,高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临沂中院的原判是根据原审两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有罪供述等证据认定的 。但是,本案中没有客观证据指向张智超的罪行,张智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宣判后,张智超在法庭上被释放 。审判长告知张智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定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扩展信息: 他是张智超临沭县人,1989年5月出生 。案发前是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 。2005年1月10日,临沭二中一男厕内发现一具女尸 。经过学校部分学生的证言,临沭警方认定当时16岁的张智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后来,张智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然后被拘留和逮捕 。2006年3月,张智超被临邑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他的同学王光超因“伪证、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王光超也被判无罪 。一审判决后,张智超没有上诉 。直到5年后的2011年,他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面中,让母亲找律师诉苦 。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其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再次驳回申诉,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张智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得”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智超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责令山东高院再审该案 。随后,该案六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建议无罪释放张智超和王光超 。

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 13年前被控奸杀女生疑点重重

山东张志超案真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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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社会,真是各种事情都会发生,什么冤假错案也是成堆 。就像最近的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因为这起案件在13年前就发生了,当时的张志超因为被指控奸杀女学生,被判了死刑 。但是张志超的整个案件都是疑点重重,令人怀疑 。下面就跟着本站我一起来看看 。
一、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最近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引起不小的轰动,相信很朋友们都不了解张志超案件,下面我就来为大家科普一下 。张志超案发生2005年2月,15岁的山东临沭县高一学生张志超,因涉嫌强奸并杀害同校一名女生被当地警方刑拘 。一年后,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没有提出上诉 。
2011年,张志超对探监的母亲说,自己曾被刑讯逼供,高媛不是他杀的,其母遂从当年开始申诉,至今已是第7年 。2012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案申诉,认为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 。并且,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
且该院称,无证据证明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 。但是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对每日人物表示,实际上,张志超的任课教师均否认曾见证过张志超的有罪供述过程,监护人也并未在场,这是不合法的 。张志超案件与当年的辛普森杀妻案一样,都是疑点重重,令人怀疑 。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该院表示,案件某些细节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个案件定罪量刑 。但是如今却被曝光了张志超案整个案件存在着众多疑点,但是在当年竟然还是被判刑了 。入狱5年后,张志超提出申诉,否认当年强奸案是其所为,并称其在审讯阶段受到警方刑讯逼供,同案的王广超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当年曾遭刑讯逼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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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获332万元赔偿金,这背后牵扯出了怎样的故事?因误判强奸罪被关15年的山东小伙—张志超
【山东张志超案真相是什么】张志超在其个人社交平台透露之前向国家申请的赔偿金332万元已经下来,将到法院领取 。
2005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因同校女生的突然失踪被警方认定为嫌疑犯,最后法院判定为强奸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后其母多次申诉,最终在今年1月张志超被无罪释放,距离2005年已经过去整整15年 。他表示,谁都不愿意用自己15年的青春去换这些赔偿金,钱弥补不了他这些年所承受的痛苦和屈辱 。
2月12日,张志超被警方传唤接受审讯,,2月26日,正逢大年三十,张志超被逮捕 。在2006年3月的一审中,张志超被判定为犯强奸罪并处以无期徒刑,从此,年少的她开启了监狱之路 。2011年张志超在一次家属会面中告诉母亲,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承认,声称他是被冤枉的 。此后,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伸冤之路 。申诉历经9年,中间可谓是困难重重 。马玉萍的申诉曾被多次驳回,直到2014年,此案才开始重新审查,终于2020年的1月,张志超被证明清白,无罪释放,此时他已经31岁 。张志超回忆起当年的经历时声音带着哽咽,他说自己是在新年这一天被带走的,新年本是家人团聚的大喜日子,可是,现在他很不喜欢过年,因为到了这一天,他就会想起自己那天被带走的情形 。
张志超说自己的亲人也是因为深受这件事情的打击才去世,这件事情给他的一生都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出狱后的张志超感叹外面15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称橡穿越了一样 。他开始学习了开车,吉他等各项技能,同时还在网上报了会计班,张志超的父亲已经离世,他说想学一点东西养活母亲,好好孝顺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