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分为哪三种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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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分为几种类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类型有哪几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三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 。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3、单项劳动合同 。
单项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 。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此类合同,就要对劳动者的终身负责,成为用人单位的负累;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将自己的终身交给了企业,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两种想法都是对该类合同的一种误解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只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比如门窗安装工 。
劳动合同分为哪些类别?
劳动合同定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类
根据逻辑学原理,劳动合同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别,主要有:劳动合同(1)依订立合同的具体目的不同可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内部上岗合同、培训合同等 。
(2)依在同一份劳动合同上签约的劳动者人数不同可分为单个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
(3)依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可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须在合同书中明确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某项工程任务完成期限作为合同期限 。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类?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种类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 。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 。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
(2)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 。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 。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特定的劳动者发聘书的方式,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如企业聘请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
<3>借调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个人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职工 。当借调合同终止时,借调职工仍然回原单位工作 。
(3)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另一种是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
(4)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个体单位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等 。
(5)按照用工制度种类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工劳动合同、合同工人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劳动合同等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 。书面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将协议的内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凭证的合同 。口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写成书面形式的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用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议务,以及有关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便......>>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 。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提示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提示2】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 。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 。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 。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
劳动合同工种有哪些分类
你所说的是劳动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的相关规定: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 。
1、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全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
2、临时用工,称为临时工,有的单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续不完备,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规范点的签订劳务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与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没有社会保险 。此种情况虽然违法,却大量存在 。
3、非全日制用工,称为小时工,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 。工资按小时计发,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
1、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人员 。例如行政人员 。
2、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或工作,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 。例如推销人员等 。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 。例如铁路、航空、旅游等行业的人员 。
四、还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等费用 。
几种常见的劳动合同期限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劳动合同分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有以下几个种类:(一)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的共同特点是:工作岗位是常期性的,招用工人的期限不低于一年 。根据劳动过程的特点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这类劳动合同还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1)长期工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在五年以上,包括期限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终身合同 。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常年性、变化小的生产或工作岗位,或者是需要经过长时间培训才能胜任的工种或职务 。(2)短期工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它适用于对长期性的要求不高的工作岗位,对劳动者一般也不存在长时间培训的问题 。(二)临时工、季节工的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 。它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中临时性、季节性且不需长时间培训的工作岗位 。这种合同灵活机动,适应性强,使用人单位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和使用劳动力,避免了因工作岗位的特性而闲置劳动力,加大劳动成本 。(三)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并无明确规定,但一般期限不长,而且合同届满必须终止 。它主要适用于因长期劳动会给劳动者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工作岗位,劳动者一方常是户口关系不变的农村劳动力 。对第二类劳动合同和这类合同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国家有明文规定 。(四)固定工的劳动合同 。固定工是计划体制下的一种劳动者身份,这里所说的合同是劳动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合同,它包括:(1)聘用合同 。适用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的聘用性工作岗位;离退休人员的反聘合同;是较典型的一种 。(2)借调合同 。适用于用人单位之间借调劳动者的情况 。(五)自愿组合的劳动合同 。这类合同主要是在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中,如优化组合中自愿组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一种探索性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3、固定期限的合同 。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说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动终止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如果双方仅仅是订立口头协议的话,这也认定为无效 。假如说,用人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也需要承担因此的法律责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劳动者而言,也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时间,注意收集证据,方便之后维权 。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一、 劳动合同 可以分为哪四类 劳动合同一般是分为三类,根据合同期限和签订主体不同来进行划分 。1、 劳动合同期限 、内容,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 签订劳动合同 主体不同,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 、非全日制合同 。二、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 》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劳动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劳动合同,该填写的内容必须要有,如果缺失重要信息,都可能导致合同失效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阅读合同内容,比如缺少 违约金 或者 工资 的话,在日后产生纠纷的时候是非常吃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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