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沭特大案件

张志超案真凶是谁截止到2021年4月14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到 。

山东临沂临沭特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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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 。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 。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 。
2020年1月13日,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6月1日,张志超申请788.9万国家赔偿 。10月20日,张志超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


【山东临沂临沭特大案件】

扩展资料
2021年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
-张志超
-张志超案
临沭吴涛杀人案咋回事临沭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奋战,一举将发生在临沭县城闹市区的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6月14日下午,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在黑龙江被抓获带回 。
5月15日下午两点钟,临沭县城滨海东街一美容店老板死在店内 。接到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刑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迅速赶到案发现场,通过现场勘察,认定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由于案件发生在白天,案发现场位于闹市区,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行凶杀人,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 。为尽快侦破案件,临沭县公安局迅速成立“5.15”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勘察发现,现场的血迹不是同一个人的,办案民警分析嫌疑人应该受伤 。同时外围民警在案发现场东边的巷子里发现了大量血迹,民警循着血迹寻找,在一处公交站点前血迹消失了 。专案组迅速确定侦查范围,重点走访医院、诊所和出租车司机 。经过两天的摸排,5月17日上午,案件侦破有了重大进展,专案组民警根据走访获取的线索,发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
5月18日,专案组民警赶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黑龙江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经连续23天的摸排蹲守,6月10日,高某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火车站附近被抓获 。6月14日,专案组民警押着高某回到临沭 。经审讯,5月15日上午10点钟,高某到临沭县城滨海街美容美发店刮脸时,和与店主吴某发生争执,高某恼羞成怒,持弹簧刀猛刺吴某脖子、胳膊等部位15刀,致使吴某当场死亡,高某左胳膊也在搏斗中受伤流血不止 。案发后,高某逃回哈尔滨,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临沭警方这么快就找到他 。
目前,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张志超案件是怎么回事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智超案的真凶尚未找到,但张智超被判无罪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智超强奸、王光超再审一案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猗中院(2006)临刑民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智超、王光超无罪 。原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其同学王某某离开高某家 。6点15分左右,高在临沭二中新校区与他们分手后失踪 。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猗县公安局接临猗县第二中学教师余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楼西侧一残疾人厕所内发现高的尸体 。经鉴定,高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临沂中院的原判是根据原审两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有罪供述等证据认定的 。但是,本案中没有客观证据指向张智超的罪行,张智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宣判后,张智超在法庭上被释放 。审判长告知张智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定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扩展信息: 他是张智超临沭县人,1989年5月出生 。案发前是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 。2005年1月10日,临沭二中一男厕内发现一具女尸 。经过学校部分学生的证言,临沭警方认定当时16岁的张智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后来,张智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然后被拘留和逮捕 。2006年3月,张智超被临邑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他的同学王光超因“伪证、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王光超也被判无罪 。一审判决后,张智超没有上诉 。直到5年后的2011年,他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面中,让母亲找律师诉苦 。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其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再次驳回申诉,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张智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得”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智超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责令山东高院再审该案 。随后,该案六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建议无罪释放张智超和王光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