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五种纠纷人民调解不受理

哪五种纠纷人民调解不受理(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6)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
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5条的规定,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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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不得受理哪些纠纷一、案件本身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三、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四、案件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六、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起诉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又起诉的 。
法律分析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主要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而无论如何就民事纠纷来讲,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也就不会坐牢 。不过也要注意,对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若是当事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话,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二)侮辱当事人的;(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
人民调解民事纠纷类型法律分析:人民调解受理的是民间纠纷,根据纠纷所指向的对象,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纠纷;侵权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社会管理方面的纠纷等 。同时,《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的纠纷范围也作出了限定,即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二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三是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主动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哪五种纠纷人民调解不受理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
第二十一条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
【哪五种纠纷人民调解不受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
(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