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业人员多少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以上不足一千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聘用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助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控制 。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经济及生产活动的管理机关,按照“管理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经济和生产工作中,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制订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并向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备案,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 。
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生产目标
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
生产管理
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
基本对象
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
新安全法规定生产型企业人数达到多少人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超过一百人 。
【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要求】

文章插图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达到多少人时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
应答时间:2021-01-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施工现场安全员配备数量规范一、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数量设置相应的安全员:
1、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名;
2、建筑面积在1万到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名;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名,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线路管道工程按照工程的合同价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员:
1、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名;
2、工程造价5000万到1亿元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名;
3、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名,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 。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
拓展资料: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安全员怎么分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扩展资料: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
参考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祝你圣诞节快乐用英语怎么说
- 中国百戏之师是哪个剧种
- 执法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 中国和越南的关系好吗
- 苹果7为什么live用不了 苹果7为什么live用不了微信
- 抖音一开始就嘿呦嘿呦的歌
- 白事礼金元可以吗
- 一首英文歌嘿呀嘿呀电音
- 哪个是分机号